“临终关怀”:一个需要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浏览:217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6-09-27
一
临终关怀是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通常指由医生、护士、心理师、社工和义工等多方人员组成的团队对无救治希望、存活期限不超过3到6个月的临终患者提供特殊的缓和医疗服务,也包括对临终者家属提供身心慰藉和支持。无力回天的病患不必仰赖医疗技术和大量财力被动地延续生命,而可以凭借基础治疗缓解身体不适作为保证,按照自我意愿度完剩余时光。
临终关怀是现代西方社会对工具理性和现代性反思的产物,它打破了以医生为主导的治疗模式,将患者的意愿放到第一位。临终关怀挑战了两大习惯认知,一是西医理念:以延续生命为最高目标而忽略生命质量;二是传统孝道:将放弃创伤性治疗等同于放弃亲人生命。临终关怀回归到死亡本有的自然属性,强调生命是身心统一的整体,患者的精神层面受到重视,扭转了现代医学以笛卡尔身心二元论为基础的生命认知,将临终者从无望的机械性救治中解放出来,赋予其支配生命的自由。
临终关怀在实践中呈现出高度的立体化和社会化,集中体现着社会人文关怀,自1967年诞生于英国,很快就遍及全球五大洲70多个国家和地区,造福了无数的患者和家庭。
二
临终关怀将直接带来“五赢”局面。首赢家是国家。据卫生部资料:一个人一生健康投入的80%用于生命的最后一个月,意即临终救护占据我国医疗支出的最大份额。而在美国,用于临终关怀的每1美元可节省1.52美元的医疗保险费用,节约来源是病人的治疗费、药费、住院费与护理费;在生命的最后一年,实行临终关怀者比没有施用者少用2737美元,在最后一个月少花费3192美元。可以推知,我国如果推广临终关怀,必能节省巨额医疗开支、减少医疗浪费。此外,临终关怀具有公益性,能够吸纳社会慈善资金,构成社会医疗经费的有效补充。
其余“四赢”依次为:医院。临终关怀的开展有助于有限的医疗资源充分发挥效用,缓解医疗资源和社会需求之间的落差。医护人员。有望减少大量的无望救治案例,有利于树立和维护医生的职业信心,减少医患矛盾。临终患者。拥有死亡权才是拥有完整的生命权,临终患者可以自主安排最后时日,避免破坏性的延命救治。家属。临终关怀机构与团队的介入,不仅弥补了现代家庭护理人员短缺且不专业的问题,而且提供足够的人力保障。临终关怀通常无需费用高昂的仪器设备,有效地缓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避免“死人将活人拖垮”的局面。丧亲者经由全程的专业帮助,可有效降低悲伤反应,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大大减少对社会的隐性损失。
三
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发达国家也经历过的。现代化给社会带来巨大变革,诸如人口不断膨胀并城镇化集中、家庭模式日趋核心化、人口高度老龄化等,这导致家庭传统的照护功能由强变弱,承受亲属死亡的能力衰退,这对社会和家庭的负面影响初见端倪,而未来形势更显严峻。据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的数据,我国每年新发肿瘤约312万例,因癌症死亡达270万例。目前需要“临终救护”的人口基数日益庞大,社会化的临终关怀服务日益凸显出巨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我国的临终关怀研究和实践近年已见起色。港台地区率先出现专门的服务机构,尤其是台湾成立世界首家“生死学研究所”,涌现出大批研究成果,在临终关怀本土化方面有诸多贡献。大陆地区安宁疗养机构的出现晚于研究机构。1988年7月,天津医学院第一个建立“临终关怀研究中心”,不久上海创立第一家临终关怀医院——南汇护理医院,此后临终关怀服务初步在北京、上海等几大都市逐渐发展起来。目前全国各地建立的专业机构150多家,主要分布于大城市,正向部分中等城市延伸。自2001年,李嘉诚每年捐资逾1700万在全国17所重点医院设办免费的临终关怀家庭服务,成立了20所安宁疗养病房,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2006年4月,全国性行业管理的社会团体“中国生命关怀协会”成立,标志着我国的临终关怀事业迈入一个新时期。
临终关怀事业也受到政府部门的关注。卫生部1992年曾提出,准备将临终关怀作为我国医疗卫生第三产业的重点之一,列入事业发展规划,促使其健康发展。2004年国内有地区在医院评审标准中新增临终关怀的内容,从政策导向上予以重视;2006年,国务院批准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改委、劳动保障部等十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明确提出今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六项重点工作,其中之一就是支持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尽管如此,临终关怀事业在我国的发展仅处于起步阶段。以广州为例,目前仅有千分之一的末期患者能够享受到这一关照。当前研究的滞后和宣传的缺失,是临终关怀未能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能和作用的瓶颈所在。
四
临终关怀秉承“全人”的照护理念,其对象是特定文化背景、特定社会的人,基于西方文化背景诞生的临终关怀在中国面临本土化的问题,而不是医疗层面的教条照搬。尽管我们在实践和研究工作中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照搬西方居多,缺乏独创性,本民族的文化资源少有得到开发和利用。
社会需要我们来思考:如何制定政策向“五赢”局面靠拢?如何整合医学、护理学、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宗教学、政治学、法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对临终关怀进行全方位研究?如何借鉴但不盲从海外的最新成果和先进经验?如何在民众中普及临终关怀的理念和认知?如何在家庭核心化的形式下统筹推行社会化的“养老送终”?如何将临终关怀和社会保障体系整合?如何以临终关怀化解安乐死的难题?等等。
在国际社会中,社会给予临终者的关怀程度和水平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与社会成员生命质量的重要指标。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目标下,“有尊严地活着”不应当仅指生命常态,还应包括生命的终结。我们既要有“优生”,也要能够“优死”。(李海波)